各单位、各部门:
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加强合同管理,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5〕2号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以非学校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信息汇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单位、各部门以非学校名义对外签订的,目前仍在生效的合同。
二、信息报送程序
请相关单位、部门根据合同内容,填报《合同信息登记表》(见附件),连同合同复印件一份,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5月22日(周五)16:00前报送至学校办公室综合科(办公楼208房间),并将《合同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gs@sdyu.edu.cn。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填报相关信息。因未经信息报送的合同所产生的纠纷,由相关单位(部门)自行负责。
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