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本科高校分类考核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山东省本科高校分类考核实施方案(试行)》(鲁政办字〔2019〕176号)规定“当年度12月底前,各高校对照考核指标和考核内容、评价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形成总结报告,报送专业考核委员会”。为便于各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准备,高质量完成学校2021年分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
1.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同时确定一名联络员,于11月19日前报学校办公室和人事处。
2.各相关部门要在去年工作分工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指标体系,找准对应指标,分析变化趋势。结合2021年度工作的亮点和创新于11月底前对应指标数据撰写完成工作总结报告,并整理汇总支撑材料。
3.各部门要对照省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教育事业单位专业考核委员会反馈的《2020 年度省属本科高校分类考核问题清单》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20年度省属教育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问题台账》逐项逐条落实整改成果,撰写整改报告,于2021年11月26日前报送至学校人事处。
4.各部门要服从调度,勇于担当,提高效率,密切配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务实高效地完成好分类考核工作,努力争取在2021年本科高校分类考核工作中再获佳绩。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