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发展规划处)

职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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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时间:2018-05-28 09:34:00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合署办公)工作职责 

 

  一、负责安排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和全校性(或需校领导参加的)党政会议或活动,承担会议登记、协调,发布会议通知,组织拟定议程,安排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和简报。 

  二、负责学校文件的制发工作,做好以学校名义行文文稿的会签、审核、编号、报批、打印等工作。负责学校领导讲话、工作计划和总结等综合性材料的拟稿工作。  

  三、督查学校党政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学校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四、根据学校领导指示,组织和协调需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综合性工作,督查主要事项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对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的办公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五、负责校内外来信、来电、来访的接待和协调处理工作,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的重大情况和问题。  

  六、负责做好各种信息收集、整理、传递、存档等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重大问题的归口报告及上情下达工作;负责做好学校综合统计报表;主动收集有关资料,编写大事记、年鉴等有关史料。  

  七、负责管理和使用学校及校领导印章,负责制作直属单位、党政部门印章;开具学校介绍信和证明。  

  八、负责或协助职能部门代表学校接待上级领导、兄弟院校或其他单位来宾;安排学校领导公务活动。 

  九、负责学校的保密、机要工作,对学校涉密部门及重要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督导,对上级文件、信函、刊物、电报进行收发、登记,及时做好上级文件的传阅、催办和督办工作。 

  十、负责学校有关行政事项的布告、通告。安排有关会议室、报告厅的使用。 

  十一、负责学校校名、校徽等无形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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